2010年10月23日 星期六

黃瑞明 一個律師的人文追尋

Dear 同學:





與大家分享一個喜悅,黃瑞明年逾半百,終於出版了生平第一本書「一個律師的人文追尋」,是介於人文與法律之間的作品,是他執業律師二十餘年,接觸歐美等國司法實務後的感觸與反思。值此他五十五歲生日之際,特為他舉辦一場溫馨的新書發表會,邀請至親好友與他共同分享這份成果與喜悅!(邀請函及新書簡介詳如附件)           ----尤美女


時間:2010年10月24日(星期日)下午3:00~5:00
地點:市長官邸藝文沙龍表演廳(台北市徐州路46號)
~您的光臨與鼓勵,是我們最大的榮幸~                 
黃 瑞 明 自 序
這本書所收集的文章大底是從1989年至2009年這20年間所發表的。20多年前,個人剛由德國實習歸國,仍為初入職場的青澀律師,面對即將開展的律師生涯,一方面規劃職業生涯,但同時也苦思在律師工作之外,能否尋得更高的工作與人生價值。台灣在這段期間正值黨外運動風起雲湧,民主胎動衝擊每人心臆,對外則與中國關係長期緊張,在每人心頭造成壓力。於此環境下,個人平日在執行律師業務中,就法庭審判、律師職業、司法改革,乃至台灣局勢等有所感觸者,撰寫為文,陸續發表於各報章雜誌,現搜集成冊。

 本書文章撰寫之脈絡大抵記錄著一個執業律師面對台灣特殊的國際地位,在追求民主法治過程中,對律師行業之體會與期許,對法庭審判之觀察與體會以及對司法改革之期待與建言。本書定名為「一個律師的人文追尋」,主要是因為這些文章雖然主要探討司法與律師問題,但在行文走筆時,總是希望能脫離法律,探索法律背後的人性與文化因素,追尋並仰望著法律以外的人文理念。

 文章依其性質歸納為三類,即「一個律師的人文追尋」、「人文與司法改革」、「律師、法官與檢察官倫理」。

 第一類「一個律師的人文追尋」,收集文章為對司法實務背後的人性與文化觀察,以及跳脫法律的人文思索。個人認為法律與倫理的基礎在於人文,因此嘗試由人文觀點觀察司法實務與律師執業行為。另外台灣身處美、日、中等大國軍事與文化交錯地帶,這特殊的歷史、地理背景,不僅長期影響台灣的政治版圖的移動,也不斷地挑戰著法律人的思維。

第二類「人文與司法改革」,著重討論法學教育與司法改革之關聯度,特別強調法學教育應加強人文素養。

第三類「律師、法官與檢察官倫理」,主要探討影響法官判決背後之因素,尤其是在政治變動時期法官與檢察官如何維持其政治中立性,讓司法不致成為政治工具,而作為政治變動下的中流砥柱。這個問題隨著政黨輪替與兩岸關係之變化,持續受到嚴竣挑戰。


探討律師倫理的文章最多,主要是因為在職場上感觸律師地位不彰,一方面是因為傳統威權法庭體系之包袱,但另一方面也因律師界之自治自律有待加強,而尚未成為民間社會之主力,因此探討律師倫理之部份著力最多。


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律師無疑扮演了一定的角色,辯護律師群成為反對黨的主要推動者,踏上了政治舞台進而執政。這段歷程,讓律師界足以自我省察,是否有所謂「律師性格」並進而探究其人文底藴。


個人認為律師界是民間社會最重要之一環,回想20年來自參與制定律師倫理規範,至東吳大學任教,乃至參與東吳大學完成「法律倫理學」教科書,歷經法律倫理學由蓽路藍縷而蔚為風潮,現今甚至已納入國家考試科目。如何讓法律倫理之討論更加精進,生根茁壯,仍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


20年間,個人參與台北律師公會文聯團推動改革,並先後擔任台北律師公會與台灣法學會理事長、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等NGO職務。台灣則歷經黨外運動、解嚴、反對黨成立、政黨輪替與再輪替,因此這些文章大致可看出台灣司法變革與政治環境變化之軌跡。


本書探討的倫理與人文,在心中有三座永遠的明燈作為指導。父親黃秋雨老師代表誠樸的台灣農民性格與日治教育下知識份子盡責與謙篤的個性;初中時衛道中學的修士神父們以身作則,展現四海一家,奉獻異國青年教育之宗教家精神;高中國文老師蔡仁厚、楊德英夫婦體現中國文化下新儒家傳承文化之苦心孤詣,因此特別附上恭賀蔡老師70大壽之祝賀文與歡送衛道中學退休石修士之感念文。


整理20年來的文章僅得這一小冊子,實為慚愧。這些文章都是在律師生涯中深夜孤燈勉力完成,亦伴隨子女相繼成年。感謝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提供成長歷練之場所,感謝東吳大學與清華大學科技法律提供教學機會,也感激學生們讓我得以教學相長。最後要謝謝內子尤美女律師,自大學起一路相伴,書內文章她幾乎都是第一個讀者,也提供了許多修改建議。


--黃瑞明2010



許  宗  力  推 薦 序



黃瑞明律師不僅是我台大法律系、法研所的同學,在學生宿舍也是住同一寢室的室友,此外,還一起主編過台大法言這個學生刊物,是社長、總編輯的密切戰友關係,在那戒嚴時期的苦悶日子,對言論自由的飽受壓抑,有過共同的深刻體驗。畢業後雖因職場選擇有別,但憑著共同理念,也一起隨著自由民主的發展腳步,有過共同的興奮、嘆息、悲憤與喜悅。現在,老友要出書了,他很客氣,甚至有點生份得打電話來,詢問可否幫他的新書寫序,並表示會先寄樣稿給我,等我看完認為還可以的話,再作決定。其實,他這十幾年來陸陸續續在報章雜誌發表的文章,只要我看過的,篇篇都打動了我,我未曾親口告訴過他的是,他的好幾篇文章,早就被我剪下來,珍惜地收藏在我的剪貼簿裡。所以老友的請託,我是二話不說,一口答應下來,並以能為本書寫序,深感榮耀與喜悅。

 我想談幾件事情,作為對本書的誠摯推介:這本書雖名為一個律師的人文追尋,但過半篇幅探討法律人倫理。時值因少數法官失職、失格導致司法公信力好像快被打趴的今日,本書的問世,可說彌足珍貴,且具濃厚現實意義。確實,就某一層面言,律師、法官、檢察官等典型法律人行業,對很多人有極大吸引力,因為可以兼顧理想主義與對金錢的慾求,很多人以為這個行業可以實現正義,改變世界,還能因此得到可觀的報酬。大學法律系排名二十年來持續名列前茅,年年可見數千考生前仆後繼於國考窄門,可為明證。但再令人欽羨的行業,還是有些基本的規則必須遵守,守不住,正義的使者一轉身就馬上淪為魔鬼的代言人,乃至魔鬼的化身。這些基本的規則,指的就是法律人的職業倫理。我們雖然有法官守則,也不乏律師倫理規範,但老實說,學校不教,國考不考,文獻討論有限,內容待澄清的地方還有很多很多,實際執行成效如何,圈內人也是滿腹狐疑。總之,普遍的認知是,效能不彰,仍有待提昇。

 法律倫理為何不彰,原因很多,我的看法是欠缺法律人這個職業的優良歷史傳統。其實,不僅是法律人這個行業,在華人社會,幾乎所有行業,也都因欠缺優良歷史傳統,而導致職業倫理不彰。因職業倫理的彰顯,是有其客觀條件的。在每一行業,若職人只把職業視為謀生、混口飯吃的工具,對自己職業的尊嚴與價值,沒有基本的自覺、自豪與認識,只是隨波逐流,習於大染缸而不自知,同業間就難以形成共同遵守的職業倫理規範,以共同提昇、維護職業的尊嚴與價值。而華人社會長久浸淫在「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文化傳統,講究的是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的五倫,再來就是淵遠流長,威力更猛的的所謂官場倫理。這些倫理的共通點是,純粹重視人際關係的安排與維繫。至於萬般的各行各業,既然被評價為「下品」,職人自然就不易對職業的尊嚴與價值有所自覺與認識,遑論圍繞在某一行業為中心而形成職業倫理。法律人倫理規範就是因這層傳統文化因素,而與其他職業同樣欠缺孕育滋養的土壤,即使因西風東漸,而刻意勉強引入,也可能因為傳統五倫與官場倫理的攪和,而水土不服,導致內容受到進一步扭曲,滋生更多適用上的疑惑。

 所以要彰顯法律人倫理,首要是建立優良的法律人傳統!優良傳統的建立,除要有心人的提倡,更重要是法律人對自己職業之尊嚴與價值的自覺,而本書正是有心人基於法律人的自覺,為提倡法律倫理而作。當中,對律師倫理的討論固然佔據最多篇幅,但對法官與檢察官倫理也多有著墨,尤其對民主轉型期的法官與檢察官,如何保持政治中立,以確保人民對其公正性的信賴,也有剴切剖陳,值得法律人細細品嚐。
 本書更值得一讀的是人文追尋篇裡的多篇文章。「法官審判法官」一文,背景是一群西德法官反對美軍在西德部署攜帶核武的潘興飛彈,而在美軍基地大門口靜坐「和平」示威。在八○年代,德國各個城市,只要有廣場,幾乎都看得到市民的反核、反戰示威,原不足為奇,但是,如果參與示威的是應對政治議題保持中立的法官,其爭議性絕對百分之百。讀者諸君,想像一下,那一天如果發現台灣的法官針對某具高度爭議性議題,自認是出於高貴的道德或良心動機,而跑到總統府靜坐示威,將是何等光景。他們會被治罪嗎?或違反職業倫理,應付懲戒?或應視為良心犯?或「市民不服從」的展現?感謝黃律師這篇文章,讓我們面對類似問題時,可以有更多元的思考。我最後還要特別推薦「亞爾薩斯的選擇」這篇文章。這篇文章敘說一百萬既德又法,卻又不全然德,亦不全然法的特殊族群的歷史悲歌。他們深處德法兩強的夾縫,可惜歷史的偶然,未能像盧森堡一樣取得獨立地位,只能眼睜睜看著德、法主權在自己土地屢次更迭,卻沒有置喙自己命運的餘地。他們的認同究竟如何取捨,是選擇文化、語言較親的德國?抑或政治傾向比較自由的法國?黃律師這篇文章以亞爾薩斯的抉擇為例,對以語言、血緣為根基的國族主義提出強烈的質疑,我相信本文對統獨雙方陣營的血緣論者都是當頭棒喝,非常值得一讀。


通觀全書,我不僅看到一個資深法律人對法律人這個行業的自省、自思與自許,也看到法律人跳出法律框框,以較宏觀視野,對政經社文投注的濃厚人文關懷。謹以此序,鄭重推薦本書予國人。


許   宗  力   
2010 年8 月20 日

一個律師的人文追尋 簡介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期:2010年09月01日
本書特色:

本書是以律師實務經驗為出發點,探尋司法改革的根源,並探本溯源至人性與倫理,可說是介於學術與實務間的著作,也可說是介於人文與法律間的作品。本書紀錄了一位台灣律師執業多年及接觸歐、美等國司法實務後的感觸與反思,以及作者引入律師職業倫理的努力;本書也呈現了在台灣民主運動過程中,律師思索自我的社會定位與侷限,可作為律師參與建立「民間社會」的參考素材。

作者簡介:黃瑞明

台灣南投人,一九五五年生,一九八○年畢業於台大法律研究所,退伍後進入Baker & McKenzie擔任律師。一九八五年至一九八七年在德國法蘭克福事務所實習受訓,以自助方式行遍歐洲各國。 回國後參與文聯團之台北律師公會改革,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台灣法學會理事長、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並於東吳大學及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法律倫理學」多年。

景仰羅曼羅蘭,欽佩徐復觀,在律師執業生涯中致力於以人文觀點思索法律實務問題。



目      錄
推薦序一 范光群 前司法院秘書長 
推薦序二 心智的分享—陳玲玉律師 
推薦序三 許宗力大法官 

自序 

輯一 一個律師的人文追尋

法官審判法官 3
統合真正動力 13
亞爾薩斯的選擇 17
亞爾薩斯歌德紀念館 27
我在德國與美國開庭的經歷 31
律師的課外閱讀 37
一位留德律師看德國廢死經驗 41
我看女性律師 45
運動競技對律師之意義 49
由歷史經驗看公投 51
法庭上的神鬼戰士 弱勢者的守護天使 53
律師政治家 57
紀念金瓜石戰俘營 67
石修士的心靈後裔 71
感念老師的教誨 73
落實民主的真諦 77
不僅是律師的道德困境,而且是法治難題 79

輯二 司法改革

司法改革的人性困境與契機 85
尋回司法審判定位 89
評〈司法風紀問題〉 93
以人文的法學教育作為司法改革之基礎 97
以「人」為主體—檢證二十一世紀司法改革的成效 101
由卡夫卡與包青天談司法改革 105
為大法官釋憲作全身健檢—導讀「人與制度的戰爭」 109
司法改革的他山之石—德國經驗篇 115

輯三 律師、法官與檢察官倫理

漢城與新竹法官的呼聲與回響 137
談檢察官的個案倫理 143
歐陸法系下律師社會角色之探討 155
法律倫理學的建立與開展 167
律師執業國際倫理規範 179
論律師業的基本倫理衝突 185
寧效伯高,不效季良—評我國應否允許律師廣告 193
職業倫理規範法律地位之探討 199
台灣律師自治及其歷史之概況 211
從法律面探討倫理規範的七大功能 217
專業團體應團結力挽金權政治狂瀾 227
由海峽兩岸「律師倫理規範」之比較看兩岸社會力之趨勢 233
美國與德國律師倫理之比較對我國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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